姑姑戰亂失聯 除戶證明辦不出來/祖父4千萬遺產恐充公
埔里鎮陳姓男子祖父留有四千多萬遺產,但其中一名姑姑因戰亂滯留中國病逝,但無死亡除戶證明,向埔里戶政事務所主任林啟川(左)陳情求助。(記者佟振國攝)
〔記者佟振國/南投報導〕南投縣埔里鎮陳姓男子家族去年要繼承祖父遺產,調出日治時期戶籍調查簿,卻發現早年移居中國,民前五年出生、因戰亂失聯的姑姑,雖然已死亡,由於無法取得除戶證明,竟被認定還「健在」,在台陳男家族的繼承程序因此走不下去。國產署去年已公開標售陳男祖父遺留下來的土地,土地標售所得四千多萬元,如果十年內未完成繼承手續,將收歸國有。
埔里戶政事務所調查,陳男的姑姑於日治時期嫁至彰化,約在民國廿二年左右隨夫婿遷往中國,後因戰亂失聯。台灣光復後,《戶籍法》在民國卅五年實施,新的戶籍登記已無她的資料,只剩下日治時期戶籍調查簿。
陳男祖父早在民國五十六年過世,留有數筆土地,家族成員複雜,多年來未辦理繼承;國產署列為應繼承而未繼承土地,去年依法公開標售,土地標售所得四千多萬元,限家族成員在十年內繼承,逾期將收歸國有。
陳男表示,目前家族成員包括視同「健在」的姑姑,沒有姑姑的印章等身分證明,繼承手續就不完備。姑姑生於民前五年,兩岸開放探親後與下一代取得聯繫,得知她已於民國卅五年病逝,但鉛缺文件佐證,一直沒有除戶,偏偏辦理遺產繼承,法院、稅捐單位都要姑姑的死亡除戶證明。
陳男指出,姑姑的三名中國籍女兒曾透過海基會管道提出身分證明,表示她們在中國落籍,已是中國人;另也提出身分說明具結書,證明其雙親來自台灣,並且已經死亡,但她們的具結書在台灣不具效力,形同廢紙,實在很無奈。
陳男一年多來往返法院、稅捐機關要證明姑姑已死亡均碰壁,急得像熱鍋螞蟻,於是向戶政單位陳情,盼能協助儘速解決。
彰化戶政所建議陳男向彰化地院提出失蹤人死亡宣告,為整件事解套;但因需要三年時間,陳男質疑時間不算短,未來家族成員可能還有變動,想到就頭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