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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學童視力 用3C擬限時段

    我國學童視力惡化,小小年紀就已高度近視,對此,衛福部表示,明年起手機、平板商品包裝都須加註警語,也不排除將參考美國、日本做法,有條件限制學童使用3C產品。(資料照)

    我國學童視力惡化,小小年紀就已高度近視,對此,衛福部表示,明年起手機、平板商品包裝都須加註警語,也不排除將參考美國、日本做法,有條件限制學童使用3C產品。(資料照)

    2015/11/19 06:00

    〔記者吳亮儀、陳炳宏/台北報導〕3C產品充斥生活中,許多學童小小年紀就已高度近視,立委指出,美、日等國都規定學生在特定時段禁用手機,但我國面對學童視力惡化卻拿不出對策。衛福部表示,明年起,將要求在手機、平板商品包裝上加註警語,且參考國外,有條件限制學童使用3C產品。

    手機、平板將須加註警語

    立委王育敏說,日本愛知縣規定晚上九點後,中、小學生禁用手機;美國規定高中生上課時禁用手機;法國也立法禁止對十二歲以下兒童促銷手機,「衛福部對3C產品危害學童視力應該更重視」。

    國健署副署長陳潤秋說,今年七月已輔導3C產品業者加註警語,有廿一家業者開始做了,其他業者也開始準備;已在研擬3C螢幕藍光安全使用範圍,並參考國外經驗,可能也會有條件限制幼童和學童使用3C產品時段。

    兒少法已有罰則 從未開單

    今年二月上路的「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案,明定不能放任十八歲以下兒童持續使用3C產品超過卅分鐘,否則開罰一萬至五萬元;不過,上路快滿一年,至今各地一張罰單都沒開出。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證實,二月四日新措施上路後,雖陸續接獲檢舉和通報,但因舉證困難,加上開罰認定標準不一,至今一張罰單都沒開過,這個法的「象徵」意義大於「實際」。

    張秀鴛指出,檢舉人大多是家中長輩,很多阿公阿嬤看到孫子一直玩電動或滑平板卻屢勸不聽,就會打電話給縣市社會局處;但社工和父母約談時,父母都表示已盡力勸導,社工難以判定「未盡職」,加上舉證困難,因此至今還沒有開罰過。

    某些社福單位原以為托兒所、安親班等照顧幼童的地方較容易開出罰單,至今雖有零星檢舉,但也因證據不足而無法開罰。

    對此,兒童福利聯盟執行長陳麗如表示,目前學校對於孩子使用手機管控較嚴格,反倒是在家中,許多父母自己都已經是重度使用者,管教孩子的效果就沒那麼好,所以在訂定相關法令時,應搭配親子教育課程,增加父母親危機意識。

    陳麗如也建議,政府應加強3C對兒少傷害的宣導,一方面提醒兒少自我保護,更重要的是,要讓父母了解如何保護小孩的健康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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