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標準改80毫米 一發布就嚴重
2015/08/29 06:00
新增短時間強降雨標準
〔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由於台灣近年極端天氣雨量經常爆表,近五年平均每年有一八八天發布大雨特報,發布太頻繁讓民眾警覺下降,九月起將實施新標準,未來日雨量要八十毫米以上才算大雨,三五○毫米以上以往都算超大豪雨,未來只算大豪雨,五百毫米以上莫拉克等級的怪獸型降雨才叫超大豪雨,另外,大雨、豪雨也新增短時間強降雨標準,將發布即時降雨訊息。
超大豪雨 日雨量500毫米
中央氣象局表示,新雨量分級定義,大雨由日雨量五十毫米、每小時十五毫米提升為日雨量八十毫米、時雨量四十毫米;豪雨則由日雨量一三○毫米提升為兩百毫米,並加入三小時一百毫米;大豪雨由兩百毫米提升為三五○毫米;超大豪雨由三五○毫米提升為五百毫米以上。
氣象局科長謝明昌說,這是考慮到台灣冬天東北季風常有間歇雨勢但致災性低,因此八十毫米以下不予列入,至於短時間降雨列入大雨是考慮到低窪地區排水不良,時雨量四十毫米就會嚴重積水,三小時一百毫米是引用公路總局致災標準。
氣象局表示,近五年每年達發布豪(大)雨特報的天數平均一八八天,若依新雨量分級定義,將降低為一六六天,減少約廿二天,將可有效提高警戒效能,但大雨特報天數仍會從舊表的一二八.八天增為一三八.四天,天數反增,氣象局表示,發布天數不重要,重要的是大雨特報一發布,就比過去嚴重。
新標準結合救災因應處置
氣象局表示,新雨量分級也提醒民眾警戒事項,大雨特報發布後,山區可能發生山洪暴發、落石與坍方,低窪地區可能淹水,雨區則會有強陣風、雷擊;若為豪雨以上特報,山區恐有土石流,平地易發生積水、淹水。新雨量標準可結合救災單位應變處置,提前撤離居民或封橋封路,降低發生災害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