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全年無休 外籍看護告贏雇主

    2015/06/21 06:0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林姓外籍看護任職高市某護理之家,工作一年半不但全年無休,每天工時長達十二小時,還沒有加班費。林女提告爭權益,雇主卻辯稱有另給獎金和津貼。法官綜合各項事證,判雇主要付給林女近九萬元薪資差額。

    判決指出,月領十八K的林姓外籍看護,民國九十九年四月起在高市某護理之家工作。林女指控,陳姓雇主事先假造每日八小時簽到簿,逼迫她簽名。工作了一年半,她向勞工局檢舉後,才恢復每日工時八小時。為此,林女提告要求陳姓雇主需還給她這一年半被「拗」期間的薪資和加班費約四十萬元。

    陳姓雇主辯稱,林女到職後每月正常排休領薪,如遇假日上班,也會另發獎金和津貼。林女每月發薪時都會簽領薪資單,單據上清楚記載除月薪,還有另筆獎金。若林女認為自己全年無休還被拗加班費,則應歸還已領走的六萬多元獎金和津貼。

    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時,傳喚多名看護人員到場作證,發現台籍員工都能正常排班、休假,而外籍看護則全年無休,工時也比台籍員工長。

    但因林女無法提出證明自己上班超過八小時,法官針對國定假日及特休假等,核算出陳姓雇主應付給林女近九萬元薪資差額。全案仍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