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威脅書商 拿舊版供選書撤銷執照
課綱微調引發爭議,國家教育研究院9日舉辦國民中小學教科用書展,希望藉此能化解社會疑慮。(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林曉雲、曾韋禎/台北報導〕為了護航黑箱課綱編撰的教科書,教育部威脅各書商,只能拿修訂過的新版教科書給學校選書,如果拿舊版提供老師選書則違反規定,最重可撤銷書商執照。
國教院教科書中心主任楊國揚表示,依《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審定辦法》規定,申請人(書商)不得以未經審定之書稿,提供學校作為選用教科用書之用,亦即國教院規範的是書商提供給學校選用的教科書,必須是通過國教院審定最新版的教科書,不能拿舊版給學校選書,否則就違反了審定辦法。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何欣純等昨天痛斥,教育部主導「課綱微調」以來的種種醜態,正是「違反人權的歷史教訓」單元絕佳範例。在微調前的教科書依然有效下,教育部就該尊重大家的選書權,怎麼會在多數人要選擇較有共識、較無爭議的教科書後,卻直接拿撤照恐嚇書商,這就是白色恐怖。
何欣純指出,當時在質詢台上詢問教育部長吳思華,他從頭到尾都不敢說微調前的教科書無效。教育部自知管不了地方政府、校方,就改用這種奧步去恐嚇、威脅書商,這是完全不可取的惡質示範;要是教育部真的曲解行政命令去撤銷書商執照,說不定還要吃上國賠官司。
國民黨立委陳學聖認為,應該繼續協商,當務之急就是先處理有爭議的部分,不能成為大考試題,接下來再協商選書的爭議。史觀的建立,不能淪於鬥氣和對立,這部分可以邀請中研院、國史館的專家共同討論,不要是教育部來主導。
對於立委提舊版教科書仍在有效期限,楊國揚表示,國教院要求的是書商應用新修訂課本提供選書,如書商擅自變更審定之教科用書內容,經認定情節重大者,國教院可廢止書商的審定執照。
但因選書權在老師,如果老師選舊版教科書,書商印舊版教科書,非國教院能管的部分。換言之,民進黨執政縣市加上台北市共十四個縣市的學校,如校方決定選用舊版教科書,並無罰則可管,台北市大直高中公民老師即已選用翰林版舊版教科書。
律師:舊版不違法
台權會律師涂予尹表示,出版社出版已審定過的課本並不違法,審定辦法是禁止未經審定之書稿,目前市面上所流通的舊版教科書,均是國教院依法審定過的課本,只是先後審定時間並不一致,不管是舊版或新版,只要出版社印未變更通過審定的內容,就不會違法,國教院不應任意曲解法規,恐嚇出版社、教師、學生及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