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環評上訴/淡北道路判停工 續蓋至少等2年
淡北道路路線圖
〔記者賴筱桐、李雅雯、盧姮倩、郭逸、湯佳玲/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一○一年動工興建淡北道路,因環保人士提起行政訴訟,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環評,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法官以環評欠缺完整性,應進入第二階段環評,去年底工程緊急喊卡,若要續蓋,最少還要延宕兩年。
提起訴訟的綠黨發言人王鐘銘表示,淡北道路環評有許多漏洞,新北市府應籌足資料、善加溝通,而非硬做。反淡北道路聯盟成員賈伯楷指出,紅樹林保留區受到「國家重要濕地保護計畫」所保護,環評委員不應相信開發單位片面承諾,給予有條件通過。
新北市長朱立倫對結果表示遺憾,強調會加快環評程序補件,也會持續和台北市長柯文哲溝通。柯文哲透過發言人林鶴明表示,希望新北市能提出方案再議,尋求當地民眾的共識及支持。北市交通局副局長林麗玉則表示,先等環評通過再談建設。
目前淡水以台二線為主要聯外道路,捷運竹圍站至紅樹林站路段是交通瓶頸點,民國八十五年公路總局提案興建淡北快速道路,當時台北縣政府接手辦理修改方案,將高架改為平面設計,法院認定應進行第二階段環評;北市居民也認為,淡北道路恐將塞車點從淡水延伸至大度路,強烈反彈。
二階環評範圍應擴大
新北市府昨天收到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書,判決二階環評應擴大範圍至半徑五公里,並實施民調及交通流量統計等,市府收到環保署通知後,兩週內須停工。新北市新建工程處長詹榮鋒表示,會依法停工。
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表示,如果新北市政府還想續推淡北道路,就需由開發單位自願進入二階環評,走完程序再開發。
淡北道路全長四.七公里,工程總開發經費為四十六.七億元,目前完成第三A標關渡大橋引道旁基樁工程,已投入一億元經費,若二階環評程序順利,最快兩年後才能重啟工程。
淡水區淡金路口施作淡北道路和淡海輕軌基樁共構工程。(記者李雅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