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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背痛手術致屎尿失禁 醫師醫院判賠200萬

    2009/10/21 06:00

    〔記者孫友廉、洪素卿、蔡偉祺/台北報導〕下背痛的勞委會職訓局職員王美月,專程前往亞東紀念醫院指定由醫師鮑卓倫動手術,原本以為只是一個半小時就能完成的微創手術,沒想到導致「馬尾症候群」併發症,神經受損,小便須靠導尿,大便得靠酵素、軟便劑,再用雙手按壓肚子擠出來。板橋地方法院昨天上午判決醫師、院方賠償兩百萬元。

    女兒哭著要媽媽別拿殘障手冊

    王美月為了上大號,手跟肚皮都已經磨出繭來。她說,下半身沒有知覺,「就像個橡皮墊」,坐下前還得先用手確定椅子的位置。左腳沒有力氣、走起路來也微跛,「當我拿到殘障手冊的時候,女兒哭著要我不要拿。」「花了三年的時間訴訟,光是律師費就六十萬元,一生沒有辦法自主大小便,這樣子法官判我兩百萬元,你覺得我真的勝訴了嗎?」王美月問。

    王美月因為下肢痠痛,九十五年六月看到電視上面介紹微創手術,只要一個半小時,休息三天,就可以愛怎麼動就怎麼動,決定去掛號。在診間,醫師說起「微創內視鏡椎管減壓手術」,感覺也是很輕鬆。

    沒想到手術卻歷經八小時,術後發現膀胱脹得難受,卻尿不出來,急忙叫來護士,最後只能導尿。從那天開始,王美月再也沒辦法和過去一樣正常大小便。

    同月二十四日再接受鮑卓倫動手術,日後轉至台北榮總,榮總指傷到馬尾神經,已經錯過四十八小時的黃金治療期。王女提出民事求償,要求鮑某與亞東醫院賠償六百萬元精神慰撫金。

    鮑卓倫、亞東醫院表示,該症候群屬非常罕見的併發症,與手術無關,一般醫院均未將該症候群列為手術風險說明;王女也曾提出業務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檢方已不起訴確定。

    亞東醫院︰罕見併發症 與手術無關

    但板橋地院基於醫學文獻指出,發生該併發症為○.二至一%,機率不低,違反醫療法第六十三條等條文規定的告知義務,造成病患未能評估風險,依此判決王女勝訴;還可上訴。

    亞東醫院已告知鮑卓倫判決結果,但鮑醫師認為,要等收到判決書,詳細閱讀過後,才有辦法了解法院判決,目前無法做出回應,也不願意接受記者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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