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丟職難升遷…不敢請育嬰假
2009/01/04 06:00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根據勞委會調查,一半以上的事業單位有提供「育嬰假」,但有員工申請的事業單位僅占九%。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表示,育嬰假是提供勞工朋友一個選擇機會,實際上,勞工請育嬰假的考量因素很多,涉及個人的決定。
53%公司提供育嬰假
根據勞委會去年的女性僱用管理調查,員工規模在三十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有提供「育嬰假」者占五十三%,比九十一年調查時提高十四個百分點。而四成七沒有提供「育嬰假」者,當有員工要申請時,有二十九%會同意。
孫碧霞說,「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如果雇主不給假可罰一至十萬元。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指出,育嬰假是勞工的法定權益,但是如果從結構分析,一定是公教人員高於一般的民間事業單位,很多人不敢請育嬰假,因為擔心回不去,甚至影響升遷,即使現在勞委會還進一步訂出「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但只有六成薪而已,誘因實在不足。
孫友聯也擔心,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是從就業保險基金支出。當初在規劃時,失業問題還沒那麼嚴重,但現在失業率可能破六%,就業保險基金是要用來照顧失業勞工。不過,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如果實施,一年就要支出八十億元,政府應該另闢財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