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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車廂火燒車 還賠馬特拉16億

2008/11/14 06:00

〔記者洪敏隆、劉榮/台北報導〕台北捷運木柵線為全台第一條捷運線,營運初期歷經兩度火燒車及電聯車爆胎等重大事故,機電商法商馬特拉在營運二個月後還無預警撤離,因而有前台北市長陳水扁名言「馬特拉不拉,我們自己拉」,歷經多番努力雖讓木柵線穩定上路,但馬特拉卻以木柵線土建施工延誤向北市府求償,法院判賠十六億元,全民買單。

捷運木柵線於民國八十二年五月、九月,分別發生兩起火燒車意外,事故原因是木柵線使用的電聯車在法國是二節車廂為一單位行駛,到了台北硬改成四節車廂,因系統整合出狀況,導致一對車軸煞車時,另一對仍繼續行走,煞車咬死,輪胎空轉摩擦過熱起火燃燒。

馬特拉還因為與北市捷運局對最後驗收和履約保證金有爭議,在營運兩個月後無預警撤離,並禁止下包商出售備品零件給捷運公司,在未獲得技術轉移下,馬特拉撤離四天後,木柵線果真發生行控電腦大當機。

捷運木柵線從當初規劃設計就爭議不斷,前市長陳水扁上任後成立木柵線體檢委員會,曾發現上百支帽樑出現裂縫,土建工程延宕,更使得負責機電的馬特拉找到理由,以「遲延履約」為由向市府索償廿億,全案纏訟十二年多,前年最高法院判決北市府敗訴確定,要賠十億兩千五百萬元,本金加上利息,共付出十六億四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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