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比價網抗漲/亂報價 恐涉廣告不實

    2008/06/22 06:00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看了比價網站後,到網站上介紹的實體商店購物,結果價格與網站差了一大截,網站業者是否要負連帶責任?消基會與行政院消保會認為,如果網站業者有向報價的店家收費,則有注意義務與善良管理責任,亂報價格恐將涉及廣告不實。

    網友Koolkat表示:「到實體店家說明比價網站的價格後,店員馬上說沒貨了,根本是推諉,利用報低價吸引客人上門。」網友Danes也抱怨:「實際買到的價格跟網路上報價差了二千元,業者以顏色、配備為藉口,偷天換日,讓人很生氣!」

    消基會秘書長游開雄律師解釋,僅提供搜尋服務的比價網站,發生消費糾紛,網站不必負連帶責任;但網站若向報價的店家收取費用,而透過網站的比價效應達到促銷效果,恐涉及消保法中的「經銷」問題,一旦衍生消費糾紛,網站業者須負責,建議業者嚴加把關。

    消保會法制組長邱惠美強調,比價網提供資訊服務的平台,讓消費者參考,可以把它當作單純的資訊揭露;由於多半業者連成交與否都不知道,若又不收取任何費用,很難要求業者因報價錯誤負責。

    不過,游開雄也擔心,比價網成為業者另一種的行銷手法,網站與店家密切合作進行商品促銷,讓消費者一時不察,誤以為是最便宜的,消費者還是應多看、多比較,才能確保權益。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