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國人平均壽命81.27歲 十大死因 惡性腫瘤連44年居首
去年國人一般平均壽命為81.27歲,惡性腫瘤連續44年居國人十大死因之首,國民健康署擴大癌症篩檢年齡層。(資料照)
內政部昨公布「一一四年特定死因除外之簡易生命表」,去年國人一般平均壽命為八一.二七歲,若排除惡性腫瘤因素,可增加三.七〇歲,提升至八四.九七歲,為十大死因中影響最大者。若排除心臟疾病及肺炎則可分別提升一.五四歲及一.一三歲,其餘死因對平均壽命的影響均在一歲以內。
排除惡性腫瘤 壽命增3.7歲
內政部表示,為了解各類死因對國人平均壽命的影響,運用衛福部一一四年國人前十大死因死亡人數,編算排除特定死因後的平均壽命,並與一般平均壽命進行比較。兩者壽命差距愈大,代表該死因對國人平均壽命影響愈大。
內政部說,惡性腫瘤連續四四年居國人十大死因之首,去年死亡人數為五萬四八三八人,占所有死亡人數死因比率二七.四八%。若排除死因為惡性腫瘤的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差距,已由一〇四年的四.一歲縮小至去年三.七歲,顯示惡性腫瘤對國人壽命的影響程度略有減緩。
若排除心臟疾病 增加1.54歲
另肺炎已連續十年位居國人十大死因第三位,若排除肺炎死因,國人平均壽命可增加一.一三歲,與一〇八年並列歷年最高紀錄。從性別觀察,十大死因中,除糖尿病、高血壓性疾病,與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三類死因外,男性減損的平均壽命皆高於女性,其中,男性因事故傷害減損壽命〇.五七歲,明顯高於女性之〇.三六歲,可能與從事職業、生理條件、飲食保健或生活習慣等因素有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