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怨濫訴 教部公告法律諮詢補助
校事會議所產生的濫訴、小案大辦等問題受關注,教育部日前發布再改革機制,並提出4項配套。其中,教師法律諮詢補助作業要點今天正式公告。(資料照)
校事會議所產生的濫訴、小案大辦等問題受關注,教育部日前發布再改革機制,並提出四項配套。其中,教師法律諮詢補助作業要點昨正式公告,包括專任、兼任、代課、代理教師都適用,同一事件每人額度以三萬元為原則,同時根據各地方政府財力級次,給予不同補助比率,補助分為五級,補助比率從八十六%到九十%,並以專款專用方式辦理。
教育部上週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或資遣辦法」第八條、第九條之二、以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六條之一,若屬於合理管教或依法不予處罰情形,不用再進入校事會議進行調查,另也積極推動強化教師合理管教權、建構心理與法律雙軌支持機制、健全校園職安機制、落實家長管教責任等四大配套。
同案每人3萬元
昨天公告之「高中以下學校教師法律諮詢作業要點」,是針對疑似涉及不適任調查事件之法律諮詢服務提供補助,協助教師保障權益。國教署人事室主任曾瓊慧說明,當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疑似涉不適任調查事件,調查過程中給予法律諮詢支持,補助對象是補助給地方政府提供所屬學校教師,補助費用以同一案件每人三萬元為原則。
要點中也載明,將就各地方政府財力級次,給予不同補助比率。屬第一級者,最高補助八十六%;第二級者,最高補助八十七%;第三級者,最高補助八十八%;第四級者,最高補助八十九%;第五級者,最高補助九十%。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