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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化衛生所長買780支瘦瘦針私售 罰10萬送懲處

    台南市新化衛生所爆瘦瘦針流向不明,衛生局開罰。(資料照)

    台南市新化衛生所爆瘦瘦針流向不明,衛生局開罰。(資料照)

    台南市新化區衛生所所長吳政達遭查出購入七八〇支「瘦瘦針」,市值估計達上千萬元,但盤點僅剩五支,有七七五支未憑醫師處方箋供應。南市衛生局先依「藥事法」對吳裁罰十萬元,另將移送醫師懲戒委員會及考績會懲處審議;此外,南市政風處查認疑涉及違反法令而使自己或他人獲利,已移請法務部廉政署調查。

    所長稱幫親友購買 否認圖利

    吳政達解釋,是替親友購買,以成本價販售,否認從中圖利,認錯表示自己思慮不周。

    775支未憑醫師處方箋供應

    減重藥物「瘦瘦針」須取得醫師處方箋才能調劑施打,且新化區衛生所並無開設減重門診;南市衛生局表示,於五、六月兩次至該所查核瘦瘦針之採購、庫存、處方及使用情形,發現吳政達於去年七月起以衛生所名義向藥商進貨「胰妥讚」、「猛健樂」等減重藥物共七百八十支,但現場清點庫存僅餘五支,且吳無法提出相應之醫師處方箋,違反「藥事法」第五〇條第一項及第九二條第一項規定,裁處十萬元罰鍰。

    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劉佳萍表示,食藥署自二〇二五年十月起,將GLP-1受體促效劑納入藥品追溯追蹤管理品項,今年進一步擴大查核範圍,主動分析藥品申報資料、掌握異常流向,並於三月三日將相關資料提供各地方衛生局查核,其中就包含台南市新化區衛生所。

    食藥署提醒,近年GLP-1受體促效劑因減重話題受到民眾關注,但這類注射劑均屬醫師處方藥,並非一般民眾可自行購買使用。民眾若有減重需求,應先經醫師診察及專業評估,再依處方及醫囑使用,切勿透過親友代購、網路或其他非正規管道取得,更不要自行施打,以免因藥品來源不明或使用方式不當,造成健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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