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限縮教師會務假 勞動部認定屬不當勞動行為
台灣教育產業工會等九個教師工會昨發聯合聲明表示,台南市教育局自二〇二五年起,以「議會決議」為由限縮教師請會務假,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勞動部裁決委員會認定,台南市教育局行為構成工會法所定「不當勞動行為」,教育局應立即停止打壓並恢復原有會務假給予原則。
教育局:將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台南市教育局表示,對裁決結果感到遺憾,不過,勞動部裁決並非終局處理結果,教育局將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由行政法院審理裁判。
勞動部認定南市教育局須負起不當勞動行為責任,但教育局指出,這項看法與公立學校教師聘任制度及地方教育行政運作方式不一致。教育局是依議會審查預算後的決議,以及學校行政運作需求,通知所屬學校係基於行政監督,而非以雇主身分決定教師能不能請會務假。
工會指出,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自二〇一九年起與台南市教育局合意教師工會會務公假核給原則,行之有年,但教育局自二〇二五年起改變慣例,同年十二月更以函釋要求各校不得核予會務活動公假,不僅阻撓工會理監事會務公假核給,更全面禁止全市教師參與該工會會務活動。
台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郭彥成指出,教育主管機關雖非學校雇主,但對公立學校具有實質管理權及影響力,仍可能居於不當勞動行為法制的雇主地位;勞資雙方多年形成的會務假給假方式已成勞資慣例,教育局不得任意以行政裁量片面毀棄。裁決也涉及工會幹部與會員參與會務的權益及工會自主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