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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0億馬太鞍重建特別預算 初審全過

    2025/11/20 05:30 記者劉宛琳/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等5個委員會昨天召開聯席會議,初審通過「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270億元一毛未刪。圖為經濟部長莊翠雲(左起)、經濟部次長賴建信及主計長陳淑姿立院備詢。(記者劉信德攝)

    立法院財政等5個委員會昨天召開聯席會議,初審通過「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270億元一毛未刪。圖為經濟部長莊翠雲(左起)、經濟部次長賴建信及主計長陳淑姿立院備詢。(記者劉信德攝)

    立法院財政等五個委員會昨天召開聯席會議,初審通過「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僅花廿分鐘即完成審查,二七〇億元預算一毛未刪,後續交由朝野黨團協商。

    民進黨立委李坤城在主決議提案,要求行政院工程會監督花蓮縣政府是否專款專用,每三個月向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主計總處報告指出,中央政府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歲出編列二百七十億元,一一四年度至一一九年度分別編列卅八億元、八六億元、八六億元、四一億元、十億元及九億元。

    李坤城在主決議提案,有鑑於花蓮縣政府在二〇一八年的〇二〇六大地震以感恩餐會名義,動支千萬元公帑,將三百桌餐會拆成兩個九十九萬元以下的採購案,以限制性招標規避「政府採購法」,被監察院認定濫用公款、不當挪移公務經費與規避採購程序,要求工程會應將花蓮縣各工程執行進度、財務揭露狀況及花蓮縣政府是否專款專用,每三個月向財政委員會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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