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太貴被詬病 消基會:旅宿定價應適度稽查
觀光署統計2023年民宿、一般旅館、觀光旅館平均房價,分別是2509、2671、4660元。民宿示意圖。(資料照,記者蔡昀容攝)
〔記者蔡昀容、林志怡/台北報導〕國內旅宿價格被國人詬病太貴,二○二三年民宿、一般旅館、觀光旅館平均房價分別是二五○九、二六七一、四六六○元,房價不降,影響留宿意願,也衝擊國旅市場;觀光署則表示,尊重市場機制。
觀光署:尊重市場機制
我國旅宿按規模及經營模式,分為民宿、一般旅館、觀光旅館。觀光署統計三者平均房價,二○一七年分別是二四二二、二二○八、三七六九元,二○二○年爆發疫情跌到低谷,降至二二六五、二一八六、三六○六元。但隨後三年房價節節攀升,二○二三年來到二五○九、二六七一、四六六○元,遠超疫前。
根據觀光旅館業等法規規定,業者房價調整不能超過報給主管機關的「定價」;交通部觀光署旅宿組組長曹逸書表示,業者產品和區位都不同,較難規範價格,在不超過定價前提下,尊重市場機制。
消基會秘書長陳雅萍則指出,大型旅宿業者定價範圍往往過於廣泛,失去備查意義。譬如某飯店的一般房型與高級房型,定價分別是一萬元與卅萬元,報備的定價範圍為一萬至卅萬元,即使業者將一般房型定價拉高到卅萬,也不違反規定。她建議旅宿定價備查機制應更細緻,針對業者房型、服務內容不同,要求提供不同價格區間資訊等,主管機關要適度稽查,確保消費者權益。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消費者保護官梁明圳認為,飯店提供的服務內容及品質不同,較難單就定價做對比,重點在於有無充分揭露資訊、廣告不實或欺騙問題。
追星族陳小姐觀察,外國有些旅宿業者遇到演唱會,會「有意識的歡迎旅客」,不刻意提高住宿價格,而是透過其他服務賺取周邊費用,比如提前報到、行李寄放等,讓旅客願意再來,「不會殺掉會下金蛋的雞,而是希望雞一直下蛋」,否則每遇演唱會就拉抬住宿價格,不如當日來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