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電動車停車、充電 明起收費
中市將試辦電動車停車收費及充電以度計費。(市府提供)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自明年起,台中市電動車在公有停車場充電要收費了!
依交通部統計查詢網顯示,至今年十一月止,設籍在台中市電動車數量已高達一.三萬多輛,與二○一○年一五三四輛相較,成長近八.五倍,台中市政府將自明年元月一日起,試辦實施電動車停車收費、充電以度計費,依級距來收費,一度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元,落實使用者付費。
充電1度最高20元
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台中市自明年元月起,電動車進入公有停車場(含路邊車格),停車費是第一個小時免費,第二個小時起,依各停車場費率計費;而電動車使用充電槍充電,則依實際充電度數收費,相關收費方式,停管處已要求各停車場業者在出入口處及充電車格處清楚告示。
停車第1小時免費
葉昭甫指出,今年已向中央爭取一.三億元、市府籌編○.四億元,合計共一.七億元增設充電設施;明年市府再籌編○.六九億元,並逐年於公民營停車場增設充電設施,以營造綠能友善充電環境。
此外,交通局也配合「台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逐年將充電車格比例提高至十%以上,預計每年以一%增加,約八年後達成,並滾動檢討增加充電車格比例,另外,目前台中市電動車慢充已有四○六槍、快充四槍,預計將再增加三八三槍慢充、九五槍快充,合計八八八充電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