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學名藥與原廠藥同成分、同劑量、同劑型 療效相同
國內藥品短缺,專家建議民眾破除「原廠藥效果較好的迷思」,「學名藥」同樣有效。 (資料照,南投縣衛生局提供)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原廠藥專利到期後,具有相同成分、同劑量、同劑型的學名藥,是紓解藥物短缺、降低藥價的重要解方,然而部分民眾對於學名藥藥效存疑,總覺得「原廠」比較好。專家強調,學名藥審查過程嚴謹,從選定臨床試驗對象到通過「生體相等性試驗」,不僅符合國際標準,也確保療效與安全性與原廠藥無顯著差異。
目前國內核准的藥品許可證有二萬三四七二張,其中學名藥一萬七五一○張、占比超過七成;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林意筑表示,學名藥是與原廠藥「同成分、同劑量、同劑型」的「三同藥品」,在原廠藥已證明療效與安全的基礎上,學名藥需通過「生體相等性(BE)試驗」,證明其主要成分在血液中的吸收速率與程度和原廠藥相同,確保療效與安全性一致。
林意筑解釋,服藥後藥物進入小腸吸收,血液中藥物濃度會先上升,代謝後逐漸下降,形成濃度曲線的「波峰」,BE試驗比對學名藥與原廠藥的波峰,統計分析檢驗結果,若落在信賴區間範圍內,即可認定兩者在人體內表現十分接近,這也是國際公認審查標準。
「學名藥沒有做臨床試驗嗎?學名藥效果只有八成?」台灣臨床研究倫理審查學會理事長張芳維說明,許多民眾對學名藥存在迷思,其實BE試驗就是一種臨床試驗,透過BE試驗可證明學名藥的療效及安全與其對照藥品相同。
張芳維也提到,參與BE試驗對象必須是健康的成人,年齡、身體質量指數等有限制,過去有「參與BE試驗可賺錢」的錯誤觀念,其實參與試驗沒有報酬,通常只有交通費、餐費及營養費等補貼。
張芳維直言,國內學名藥廠都經過嚴謹醫藥品稽查協約組織(PIC/S)認證,品質達國際標準。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也說,學名藥是國力象徵,隨著原廠藥專利到期,學名藥逐漸取代原廠藥已是國際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