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合法不易 業者盼建立審查SOP
2024/11/20 05:30
記者歐素美/專題報導
合法露營場申請核准不易,不論既有或新設露營場業者表示,主因「露營場管理要點」明訂農牧及林業用地容許露營設施不得超過全區面積十%,營位有限,業者投入的成本及未來的報酬不成比例,加上法令配套等問題,不利小農,對財團反而比較有利。
王姓業者表示,「露營場管理要點」因配套或法令不夠周延,業者一邊申請合法、政府一邊配合修正相關辦法,加上對法令的解讀不同及每次會勘人員不同,意見也不同,其露營場為申請合法,來來回回被打了六次回票,花了一年多尚未通過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建議應該建立審查的SOP(標準作業流程)。
洪姓業者也抱怨政府會勘步驟太慢,另山坡地要辦理水土保持,費用不貲,但露營場只提供幾個營位,不划算,考慮放棄。
申請新設露營場的許美蓮則說,申請露營場的農地多位在偏遠山區,需花錢指定建築線,因經費及法令卡關等問題,只有財團申請豪華露營場比較容易,農友哪來那麼大的財力?周邊親友也都不看好,認為未來很難盈利,致其有點卻步。
台中市觀光旅遊局坦承「露營場管理要點」實施後,目前取得合法化的露營場,以既有休閒農場或政府促參案居多,一般民眾通過核准的較少。
但強調,申請合法的書面審查都有SOP,且全國法令一致,合法化本來就要成本,蓋建物就是要指定建築線,土地開發就要做水土保持,既有非法露營場不能只想就地合法。至於十%的限制,市府也建議中央放寬,但涉及全國國土利用,中央並未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