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北市私幼性侵案延燒!媒體揭露狼師資訊 一個月內訂規則

    台北市幼兒園性侵案引發社會關注,行政院長卓榮泰昨表示,法律保護的是「被害人」不是加害人。(記者廖振輝攝)

    台北市幼兒園性侵案引發社會關注,行政院長卓榮泰昨表示,法律保護的是「被害人」不是加害人。(記者廖振輝攝)

    2024/07/18 05:30

    〔記者林志怡、鍾麗華/台北報導〕台北市幼兒園性侵案引發社會關注,針對媒體能否揭露涉案幼兒園名稱與加害人資訊、報導底線為何,也出現爭議。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表示,「兒少權法」已在進行修法,會在一個月內邀請通傳會與相關公會代表進行討論,並在此期間訂定媒體報導規則。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的兒子、教保員毛畯珅涉嫌性侵廿位孩童,外界擔憂媒體因法規無法揭露幼兒園名稱,反讓民眾無法取得資訊、提早防範風險。

    雖衛福部稱這次案件不適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九條,不得揭露兒少姓名或足以識別身份資訊相關情境,故「媒體可以報導幼兒園名稱沒問題」,但媒體界仍認為相關標準不夠詳盡、難以依循。

    呂建德強調,相關條文本意是保護已受害的兒少,並非保護加害人,或要求媒體不得報導,會在一個月內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媒體公會代表討論,希望周延法規規範,讓外界有所依循。

    應顧慮被害家庭心情處境

    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也提到,現行條文所規範的例外情境中,對於「行政機關」未有明確規範,會在一個月內訂定報導原則,說明各項媒體關心的機制。但郭也呼籲,媒體要有同理心,「揭露時要想到被害家庭的心情與處境」,嫌疑人罪刑尚未定讞時,民眾也應注意是否有人格權污衊疑慮。

    行政院長卓榮泰昨與媒體茶敘時強調,法律保護的是被害人不是加害人。他強調,媒體在報導過程中謹慎小心,並不是不好的事情,但若解釋為「保護加害人」,可能是誤解法律原意。

    卓榮泰說,此事引起討論,是因報導過程中,指出被害人的某種特殊身分,讓外界容易比對,這點仍要謹慎小心,「真正保護的是被害人,不要揭露出來的是被害人」。

    卓揆:法律保護的是被害人

    卓榮泰表示,公權力的伸張非常重要,要保障合法的人民權利,也只有這樣才能讓社會知道善惡間的分際在哪裡。但對於那些加害人,也不是要拿來公審,我們有法律制度,「但沒有一個法律是在保護加害人」。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