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社科院推薦特聘教授爆爭議 劉靜怡不排除申訴尋求救濟
台大近日召開校教評會,其中一案討論特聘教授聘任,有委員認為社科院推薦過程有疑慮,一度提案退回名單。(資料照)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今年摘下國科會傑出研究獎的台大社科院國發所教授劉靜怡未取得社科院推薦特聘教授,引發爭議;台大近日召開校教評會,有與會代表提案退回社科院名單,且獲得附議,但並未通過,劉靜怡表示,將向教師權益申訴評議委員會尋求救濟。
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 卻沒被推薦
今年台大共廿幾位學者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分布在八個學院,此次聘任特聘教授,有二個學院未推薦獲獎者,其中一個學院因該得獎者去年就獲推薦,今年不用提,另一個就是社科院。
劉靜怡日前指出,近廿年在社科院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者,皆能在獲獎後第一次申請受推薦為特聘,不滿自己未獲院方推薦。
教評會人士批社科院執行偏差
參與校教評會人士透露,有委員質疑社科院辦法中明定資格條件將獲得國科會傑出研究獎列在首條,但卻未落實,以及特定系所成員擔任特聘教授審議委員比例過高,未盡公平。
一名與會人士說到,此次社科院通過的大多數是特聘續領,卻吝於把頭銜給其他系所優秀同仁,執行有偏差。
對校教評會的決議不退回名單,劉靜怡強調,該案不只是個人權益問題,而是法律與制度被濫用,校方若不主動處理,後續將向教師權益申訴評議委員會尋求救濟。
社科院承諾檢討相關辦法
台大校長陳文章表示,特聘教授推薦辦法由各學院自行訂定,因此尊重各學院決議。特聘教授每年都會審議,也可依據其他條款再提出申請;社科院則承諾將檢討相關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