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路外停車場充電車位 年底將破千
市府積極推動公有路外停車場設電動車充電車位,希望年底破千,圖為府前停車場充電車位。 (記者謝武雄攝)
目前428格 市府規劃以BOT新增建置598格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交通部去年九月公告「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要求公有路外停車場充電停車位須達二%以上,目前桃園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停車位約一萬九三○○格,充電車位僅四二八格,市府規劃以BOT(興建、營運、移轉)方式,年底前新增建置五九八格充電車位,達到破千目標,對車主充電收費費率每度電九到十二元不等。
充電收費 每度9到12元不等
交通局停車管理科長巫秀堅昨天表示,路外停車位充電車位收費是以現行台電的「度」來計算,台電供電每度要五元,衡量裝設、拉線路的成本,規定慢充車位收費每度不超過九元,快充車位則是十二元,未來停車場電動車充電收費,必須報交通局核定。
車位分慢充、快充、超快充
巫秀堅說,BOT案權利金底價一九○○萬元,得標廠商在今年底前必須完成充電車位建置,包含慢充七kW(瓩)車位四百格、快充廿五至六十kW車位一一二格、超快充一二○kW車位八十六格,明年起可收費經營八年。
巫秀堅以特斯拉MODEL3為例指出,其電池容量為六十kWh(度),就是要充六十度電才能充飽,目前慢充約需八.五小時,適合月租車下班回家充電,使用超快充只要半小時,假設快充功率為卅瓩則要兩小時,但超快充、快充設備不僅建置成本高,也會影響額定容量,因此慢充與快充(含超快充)要求比率約為二比一。
巫秀堅說,桃園市小客車數量約八十八萬輛,電動車占六一○○輛,因應二○五○淨零排放目標,預期二○三○年電動小客車市售占比將達卅%,是未來趨勢,以特斯拉MODEL3公告資料,充飽電可跑六○八公里,以汽油每公升十公里計算,約需六十公升,以每公升油價卅元計算,約需一千八百元,但採慢充最貴不超過五四○元,僅汽油車三成費用,快充七二○元則是四成。
巫秀堅提及,全市現有一七四處公有路外停車場,停車格約一萬九三○○格、充電車位四二八格,約占全市公有路外停車格二.二%,約電動車登記數七%,預計年底在全市設置一○二六格充電車位,屆時充電車位約占五.三%,達到電動車登記數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