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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請病假留職停薪 新北教局︰視為在職

2024/06/22 05:30

〔記者黃子暘/新北報導〕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指控,新北一名正式教師請病假留職停薪,申請延長病假後又在暑假前復職,導致代理教師被提前解僱、領不到薪水。新北市教育局昨表示,該案是教師請病假,與申請留職停薪假別不同,教師請假視為在職,學校會考量教師狀況及校務運作判斷是否同意,未違反法規。

暑假前復職 代理教師提前解僱

教育局表示,教師請假與留職停薪的假別不同;依「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教師辦理留職停薪,依規須「以學期為單位」;教師申請提前復職,應有不可預期的緊急情事,認定如有疑義,學校可以組成諮詢小組討論。

與申請留職停薪不同 未違規

教育局說,教師請假則視為在職,如果教師因病需治療或休養,得請病假,每學年准給廿八天,二天以上病假應檢具醫療機構診斷書;如患重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教師在依規定核給病假、事假及休假都請完後,得經學校核准延長病假,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申請延長病假首日起算,二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一年,但銷假上班一年以上者,延長病假可重行起算。

教育局指出,教師依照需求請假,學校會考量教師狀況及校務運作決定,工會反映案件不存在「寒暑假復職爽領薪水」疑慮,也未違反法規,教育局將持續落實督導,要求所屬學校確實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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