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52甲濕地 擬劃為滯洪及永續農業區
監察院昨到宜蘭履勘並聽取簡報。 (記者王峻祺攝)
〔記者王峻祺/宜蘭報導〕宜蘭五十二甲濕地屬國家級濕地,但有高達九十一%為私有地;濕地劃設過程因恐損地主權益遭反彈,導致保育利用計畫遲未審議公告;歷經三次變革,縣府擬將濕地功能分區劃為滯洪及永續農業等二個其他分區,並允許可利用項目,盼獲民眾及環團共識,以利推動保育工作。
全台有八處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未完成審議公告,均與地方反彈有關;五十二甲濕地在二○一五年列為國家級重要濕地後,地主多次陳情要求縮小範圍或解編,監察院昨到宜蘭履勘並聽取簡報。
水利資源處表示,五十二甲濕地保育利用計畫已修正三版,全區無核心保育區、生態復育區,均劃作其他分區,包括滯洪及永續農業,並允許在滯洪區進行棲地維護、改善及營造必要措施與水生作物,永續農業區則維持現有允許方式,只是不能涉及污染性產業。
水資處指出,針對滯洪分區的成興大小池五十二公頃部分,提出地主權益補償方式,用地若徵收需十三.五億元,採租用則每年四百二十萬元,因濕地屬國家級,若由中央核定撥用經費執行,就能符合地主訴求。
宜蘭惜溪聯盟召集人康芳銘認為,縣府修正後的分區明顯不夠,建議應劃設為濕地保育區、環境教育區及旅遊服務區,才能符合現況,朝永續發展方向邁進,現有版本也未明確看到允許使用細項規範,例如農地若可興建農舍,應明訂排除民宿或餐廳等高污染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