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半顏損者求職經驗不友善 民團推「職場臉部平權行動指引」
陽光基金會最新「顏損者求職經驗調查」發現,逾半燒傷與顏損者在求職過程中,曾遇不友善的面試經驗,呼籲社會提供顏損者有平等就業機會。 (陽光基金會提供)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畢業季將至湧現求職潮,但顏損者卻因外貌特徵,恐面臨就業歧視!陽光基金會最新「顏損者求職經驗調查」發現,逾半顏損者在求職中曾遇不友善的面試經驗,甚至要求揭示疤痕或胎記,為此推出「職場臉部平權行動指引」,呼籲雇主提供顏損者平等就業機會。
陽光以網路調查並回收二一九份有效問卷,調查顏損者近五年的求職及工作經驗,參加面試者有五十二.七%遭遇不友善待遇,包含逾三成面試人員對容貌有顧慮,逾二成有不舒服的注視或表情,更有廿一%面試人員要求顏損者揭示胎記或疤痕等。
郭采瑀九歲時因火災意外致顏面和四肢嚴重燒傷,大學念服裝設計系並夢想成為服裝設計師,不料在服飾店應徵暑期工讀時,店家一開始欣賞履歷,但「面試人員一看到我的臉就愣住了」,職缺也沒了,或有主管肯定自己的設計作品,卻因職缺需接待客人而婉拒,嘆息專業工作是要看實力,還是看長相?
「面試人員一看到臉就愣住了」
為解決勞僱雙方的不理解甚至焦慮、歧視行為的發生,陽光蒐集文獻與傷友經驗後,編撰「職場臉部平權行動指引」,讓雇主從招聘到職場互動皆有所依循,營造更多元共融環境,並呼籲:「不管顏面外觀如何,都應有平等的就學、就業的機會,外表不是定義一個人的唯一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