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石虎棲地 濁水溪集集段10公頃河灘地禁耕作
濁水溪南投集集段高灘地,有農民申請十公頃農耕範圍,惟偌大耕地佔據生態廊道,導致當地石虎棲地消失。(民眾提供)
濁水溪集集段 將生態範圍納河濱種植申請考量
〔記者劉濱銓/南投報導〕濁水溪南投縣集集段,近期有農民向水利署第四河川分署﹙簡稱四河分署﹚申請十公頃河灘地耕作獲得許可,惟地點剛好是瀕危野生動物石虎棲地,有民間團體發現後提出反映,四河分署獲悉也邀集相關單位討論,雖就河灘種植法規未規範到生態棲地,但考量河濱是重要生態廊道,為避免棲地消失,因此除研議撤銷該案種植許可,後續也會推及全國各地河灘地,讓河濱種植申請都能把生態範圍納入考量,以維護既有生態環境。
農民種植許可 研議撤銷
四河分署長李友平表示,濁水溪右岸的高灘地,之前因遍布外來入侵種「銀合歡」,有農民申請河灘種植並響應移除外來種,依規辦理核准承租作業,當地共二塊河灘地合計約十公頃,預計種植蔬菜。
惟近日民間團體「台灣河溪網協會」,在網路發布當地河灘地開墾前後的對照影像,其中河濱的生態廊道,以及野生動物棲地都被耕地佔據,甚至有外來土方墊高河灘的情況,尤其當地還是瀕危石虎的棲地,若不改正將嚴重排擠到野生動物的覓食與生存。
民團指排擠野生動物生存
雖然當初種植申請均依規辦理,但因既有規範缺乏生態範圍的考量,以致該案恐造成石虎河濱棲地消失,為保護既有生態,現正盡力「亡羊補牢」,除與承租人協調達成退縮耕地,也委託生物多樣性研究所審議合理的生態廊道範圍,以利日後河灘地的種植申請有所依據。
違規土方 承租人須移除
至於在河灘地違規移入外來土方的部分,因涉及水利法,承租人不僅要負責移除,以免阻礙河道水流外,該分署也會依法審查與處分,最重可廢止種植許可,因此該案將朝撤銷許可與收回河灘地的方向努力。
此外,現也以該案為例向水利署反映,未來應將生態範圍納入全國河灘種植許可的考量項目,作為各河川分署管理河灘地的重要參考指引,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