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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罵、打人 國小老師霸凌學童解聘

2024/05/08 05:30

任職20多年 不能領退休金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雄市鳳山區某國小老師涉嫌辱罵學童白目等言語,還動手打人成傷,至少四名學童身心受創就醫,二十二名家長連署解聘老師,市府委員調查報告昨出爐,認定老師霸凌行為重大,要求學校依法解聘,老師任職二十多年不能領退休金,且四年不得聘任,也將追究行政責任。

4學生身心受創就醫

二十二名家長連署指控一名國小班級導師言語、肢體霸凌甚至公審學童,造成學童焦慮、壓力症狀、做惡夢等,害怕不敢上學,家長錄音蒐證到老師辱罵學童白目等言語,還動手打人受傷,連上課喝水、上廁所也要處罰,造成學童在校不敢喝水,上課尿褲子,至少四名學童身心受創就醫,令家長們心痛不已,要求市府解聘老師,避免再有學童受害。

市府特聘專家學者協同調查此案,包括律師、兒少精神科醫生,並依法納入校方教師及家長代表共同調查,認定學童年紀尚小,身心發展仍未成熟,對比該名老師的管教方式,確實有長期言語及肢體霸凌,導致多位學童在身心科診斷出恐慌、憂鬱症等症狀,判定老師確有霸凌事實,且行為重大應予解聘。

教育局指出,根據教師法規定,教師若有霸凌情事,應予解聘,且應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要求學校儘速依法懲處。教育局也將持續提供心理輔導,也將檢討校務管理人員及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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