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品加嚴 二氧化硫、一氧化碳達世衛最嚴標準/環境部預告PM10、PM2.5也比日韓港中嚴格 9月上路
環境部昨預告加嚴空氣品質標準,預計9月上路。 (資料照,記者廖耀東攝)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為進一步改善空氣品質,環境部預告修正「空氣品質標準」草案,將加嚴細懸浮微粒(PM2.5)、懸浮微粒(PM10)、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的濃度標準。環境部表示,此次修正後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皆已達世衛組織建議的最嚴標準;PM10及PM2.5也較日韓、香港及中國嚴格。草案預計九月公告上路,屆時空氣品質指標(AQI)的標準也會調整。
環境部大氣司長張順欽表示,此次空氣品質標準的修正,主要是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引建議、歐盟針對各污染物不同階段性目標等,加嚴國內各污染物標準值。其中,懸浮微粒(PM10)日平均值標準從一○○微克/立方公尺,加嚴到九○微克/立方公尺、年平均值從五○微克/立方公尺,加嚴到四○微克/立方公尺;細懸浮微粒(PM2.5)年平均值從十五微克/立方公尺,加嚴到十二微克/立方公尺。
二氧化硫小時平均值則從○.○七五ppm(百萬分之一)加嚴為○.○六五ppm、年平均值從○.○二ppm加嚴為○.○○八ppm;二氧化氮年平均值從○.○三ppm加嚴為○.○二一ppm;一氧化碳小時平均值從三十五ppm加嚴為三十一ppm;臭氧小時平均值則從○.一二ppm加嚴為○.一○○ppm。
二氧化氮、臭氧與日韓相當
張順欽表示,標準修正加嚴後,我國空氣品質標準將朝向世衛組織所訂目標邁進,其中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皆已達世界衛生組織最終目標或世界最嚴標準;PM10及PM2.5較日本、韓國、香港及中國嚴格;二氧化氮及臭氧則與日本、韓國等鄰近國家相當。
空氣品質指標一併調整
因應空品標準加嚴,張順欽表示,這次也修正各縣市劃設二級空氣污染防制區規定,縣市轄內所有監測站須全數符合標準才能劃定,取代過往以所有測站濃度平均值判定達標與否的方式,盼逐步落實全民呼吸健康平權。該草案預計九月中就會公告上路,屆時空氣品質指標(AQI)的標準也會調整。
空氣品質標準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