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二度走私活甲蟲 檢疫員機警識破
防檢署桃園分署與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共同於桃園國際機場兩度查獲旅客蓄意自馬來西亞及日本私運活體甲蟲。(防檢署提供)
〔記者楊媛婷、周敏鴻/綜合報導〕一名劉姓旅客二度蓄意自馬來西亞、日本私運活體甲蟲三百九十七隻,在闖關桃機時被檢疫人員機警識破,當場查獲並送辦,該名走私客依法最重可處三年以下徒刑;另名泰籍女子去年十一月十日上午自泰國搭機來台,異想天開將卅隻保育類印度星龜及四隻黑喉巨蜥,裝在紙箱內夾藏在托運行李中企圖闖關,桃園地檢署昨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提起公訴。
近年甲蟲熱興起,防檢署桃園分署署長陳宏伯表示,劉姓旅客四月時首度自馬來西亞私運活體甲蟲時,還同時準備死昆蟲標本,意圖藉由主動申報檢疫取得免檢疫證明後,將藏在行李箱內的活體甲蟲運入境內,檢疫人員憑職業敏感度,協請海關執行指定查驗破獲,共有活體甲蟲兩百五十四隻;時隔數日,劉嫌又從日本人境時,再被查獲走私一百四十三隻。
陳宏伯表示,活昆蟲屬「植物防疫檢疫法」所規定禁止輸入之有害生物,將嚴重危害台灣農業生產安全及影響生態平衡,如當年的福壽螺、紅火蟻等,都造成嚴重農損,針對違規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印度星龜及黑喉巨蜥也夾藏
另外,桃園地檢署說明,近年國人飼養非犬貓寵物比例升高,廿六歲泰國女子RAMITA想走私卅隻印度星龜、四隻黑喉巨蜥入台販售牟利,但野生動物活體裝在紙箱夾藏托運行李中,輕易就被查獲送辦,她雖否認犯行,供稱是受一名不明人士所託,要將紙箱交給在台灣的泰國男子AUN,不知道紙箱內裝了野生動物活體,但供詞顯然避重就輕,不被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