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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提案通過 保留部分平均地權基金 供建設用

2024/03/13 05:30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由於重劃後抵費地及區段徵收後配餘地的土地標售所得滾入平均地權基金,最後進市庫,但國民黨市議員黃馨慧擔心全繳市庫後,一旦重劃或者區段徵收區內重大建設就要舉債,因此提案要求平均地權基金應保留適當額數作為公共建設,昨天在市議會交通地政委員會審查照案通過。

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就基金管理立場,償還開發費用後即可結算,但決算時間沒有特別年限,最理想的方式,是存在基金,不要太快做財務結算,等公共設施全部開發後再辦理,但尚需視整體都市開發規畫方向。

市議會交通地政委員會昨天審查市府及市議員提案,主席黃馨慧提出若市府要合理解決財政預算不足問題,「台中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繳庫前、應保留適當額數作為公共建設預算用,避免市府過度舉債施政提案。

黃馨慧表示,以十二期為例,抵費地溢價列入平均地權基金,去年都上繳市庫,屬十二期漢翔路、福林路聯外道路開闢,市府只能自籌經費,道路開闢工程遙遙無期、交通尖峰壅塞問題無解。

市議員楊大鋐則持不同的意見,認為基金屬於自償性,若市府重大建設都用平均地權基金支付,可能導致重劃區要維護修繕缺錢,重大建設市府應自編公務預算,而非從基金支付。

此外,委員會還提出,自辦重劃雖無抵費地法令依據,應預留適當維護修繕基金,建議未來自辦重劃依法由現行工程費用提撥五%、增加至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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