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無照師疑虐特教童 監委要查
外界質疑縣府認定「非屬情節重大」 教育處:絕無徇私包庇
〔記者楊丞彧、游明金/綜合報導〕宜蘭縣傳出幼兒園教師暴力對待特教幼童,且有多童受害,但外界質疑縣府調查後認定「非屬情節重大」,監委葉大華對此甚為重視,已申請自動調查。不過縣府否認,強調此案認定為「情節重大」,絕無徇私包庇,同時依據教育部重啟調查要求,會在三月廿七日前重新完成調查。
教部要求重啟調查 縣府:27日完成
人本教育基金會日前與民進黨立委陳培瑜、范雲、陳俊宇等人召開記者會,指控宜蘭縣某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的學前特教班,聘請無證照、無特教專業的林師。此後,家長發現孩童(A生)時常有傷口、瘀青,且開始有拒學現象;經蒐證了解,林師對孩童多次施暴。另,班上一名有智能障礙的B生,也常被林師體罰。
監委葉大華接獲投訴,去年十月某日午間,林師疑似將A生嘴巴撐開,強行餵食並使用束帶拘束,致該學童臉部、頸部、胸部均有挫傷,後續並出現嚴重創傷反應、退化及攻擊等行為。另據側錄影片得知,尚有其他學童遭體罰及虐打。
葉大華說,林師不具幼教師資格也無特教專業,校方卻讓其主責學前特教班,任職一個半月,出現對學童施暴且多人受害,校方是否未善盡監督及指導之責?
葉大華:將了解處置有無輕率不當
她也質疑,事發後,家長曾向宜蘭縣府教育處陳情,調查過程並未詢問受害學童及家長,且認定林師行為非屬情節重大,只請林師自請離職,對此案處置有無輕率不當?此案事涉身障兒少就學安全等人權議題,有深入調查必要。
縣府教育處澄清,縣府認定此案為「情節重大」,裁處涉案老師六萬元罰鍰,停聘一年,同時公布名字於不適任教師系統,全案勿枉勿縱,秉公處理,絕無徇私包庇,調查期間,確實有部分委員認為「非屬情節重大」,但最後認定仍以縣府認定委員會為準,委員會認定「情節重大」並做出處分。
此外,教育部長潘文忠五日接受立委質詢稱,會對此案重啟調查。縣府表示,已收到教育部函示,除了重新調查此案,也要調查該校還有無其他學生受到不當體罰,廿七日前會完成調查並送國教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