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檔案》造林領獎勵 嘉義縣已156公頃
2024/02/03 05:30
「森林碳匯」的重要性,也讓人們看見森林保育機會。林業署自2008年公告獎勵輔導造林,至今持續修正輔導,凡私有林地、原住民保留地所有人或合法原民地使用人、山坡地範圍內農牧用地土地所有人或合法使用人等,在面積至少達0.1公頃的林業用地、原民地或有造林必要地區造林,都可申請造林獎勵金。
造林獎勵金額度,第1年每公頃12萬元,2至6年每公頃4萬元,7至20年每公頃2萬元,此外7至20年土地屬於租地造林者,每公頃獎勵金減半;截至去年為止,嘉義分署核定獎勵的造林面積約45公頃、台南市政府約84公頃、嘉義縣政府約156公頃,合計約285公頃。
(整理:記者王善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