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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國賠案 新北市府免賠確定

恩恩國賠案,新北地院二審合議庭日前維持原判,新北市府免賠確定,全案確定。圖為恩恩生前被爸爸呵護情形。(資料照,取自恩恩爸臉書)

恩恩國賠案,新北地院二審合議庭日前維持原判,新北市府免賠確定,全案確定。圖為恩恩生前被爸爸呵護情形。(資料照,取自恩恩爸臉書)

2023/11/12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北市兩歲男童「恩恩」去年四月感染武漢肺炎病逝,恩恩雙親質疑新北市政府未建立確診者的就醫流程,導致救護車拖了八十一分鐘才來,延誤送醫時機,對新北市府、消防局、衛生局提起一元國賠訴訟,一審新北地院簡易庭認恩恩雙親舉證不足,駁回其訴;新北地院二審合議庭日前維持原判,全案確定。

去年四月十四日,恩恩感染武肺重症送醫,經急救與治療六日後仍不治。恩恩雙親控訴當時打遍一一九等單位電話,拖了八十一分鐘才等到救護車,認為消防局、衛生局有疏失,而新北市府有未督導消防局訂定合於中央法規的確診者送醫流程、未建立緊急救護聯繫專線等疏失,提告請求國賠一元。

新北市府提出監察院調查報告抗辯指出,若恩恩提早到醫院,是否會存活,有專家表示「我們還是覺得沒辦法」、「八十一分鐘的影響有多大,以此病情推測,其實提早時間來醫院,結果可能差不多」。

地院︰家長未提出醫學資料或有「相當因果關係」的證據

新北地院簡易庭一審法官沈易認為,恩恩雙親並未提出醫學資料或有「相當因果關係」的證據,無法證明恩恩死亡與新北市府的作為或不作為具有因果關係,判恩恩父母敗訴。

經上訴,二審新北地院合議庭指出,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與專家證人證詞,與新北市府無明顯利害關係,沒必要迴護偏袒,可確信新北市府抗辯為真,亦即國家機關已證明不論有無怠於執行職務,人民仍不免發生損害,此時即不負國賠責任。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張紫能、受命法官傅紫玲、陪席毛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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