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不到擄殺她 惡男判無期定讞
2023/05/20 05: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屏東縣五十六歲男子黃東明,前年四月因追求通訊行曾姓女店長不成,竟開車撞傷曾女,再將滿身是傷陷入昏迷的曾女擄至空屋綑綁四小時,任由她傷重而亡,屏東地院一審認為無永久隔離的必要,將他判處無期徒刑,檢方認為他手段殘忍,上訴要求改判死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年二月仍維持無期;最高法院前日駁回檢、辯上訴,無期徒刑定讞。
判決書指出,黃東明二○二一年二月前往屏東市一家通訊店繳電話費,對廿九歲曾女心生愛慕,多次藉故邀約都被婉拒,曾女還曾不堪騷擾而報警。
同年四月二日,黃向朋友借轎車,在車上預藏童軍繩、腳銬等工具,尾隨騎機車下班的曾女,在萬丹鄉一號橋從後方追撞曾女機車,將頭部受重創而昏迷的曾女,載往空屋綑綁在樓梯扶手上,四個小時後曾女傷重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