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黃牛票最重可罰50倍 機器人搶票最高可判3年刑
2023/05/13 05:30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許多歌手演唱會一票難求,更常遇「黃牛」搜刮票券後大敲粉絲竹槓轉售,讓民怨高騰。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嚴禁將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價格或定價販售,違者最高可處五十倍罰鍰。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購、取票者,例如使用掃(搶)票機器人等,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依法案說明,本法所指藝文表演票券,指現場演出之音樂、戲劇、舞蹈或其他形式之藝文表演活動,以公開販售並向消費者收取對價之無記名式、記名式證券或其訂票或取票憑證。考量黃牛之不法所得為鉅額暴利,故處以十倍至五十倍罰鍰。修法後也明定,應對檢舉人身分資料嚴格守密,並得酌予獎勵。
另黃牛常利用蒐集他人身分證號、隨機身分產生器或大量登錄假帳號等購票或以外掛程式,如掃票機器人大量購買票券,影響一般民眾公平購票權益。修法後也做規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過去黃牛罰不到、也罰不怕;未來黃牛罰得到、更罰得痛!她將責成文化部推動鼓勵而不強制的售票實名制,透過補助提高誘因,並督促文化部建立換票平台,保障藝文展演票券正常化流動。
民進黨立委范雲強調,此次修法解決過去「黃牛沒有成交就罰不到」的問題。未來無論黃牛票是否交易成功,只要有黃牛行為,都要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