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管法」亂象叢生 細胞治療淪斂財工具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再生醫療雙法草案力拚立法院本會期三讀過關,現已進入朝野協商階段。不過,其前身「特管法」實施多年,坊間冒出諸多亂象,包括治療超出政府核准範圍、收費高昂、療效不明等。民團期盼改善亂象再推新法,否則民眾權益難受保障。
民團盼改善亂象再推新法
衛福部二○一八年九月六日發布「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簡稱「特管法」,開放六大類自體細胞治療技術,核准適應症包含癌症、燒傷、退化性關節炎及膝關節軟骨缺損、皮膚缺陷等。
截至今年三月底,細胞治療申請案四二四件,核准二一二件,累積至去年底收案九五四人次,實際核准、收案不多,坊間卻頻傳亂象。比如有診所像「俱樂部」拉客,邀病人加入會員,一期繳幾十萬、一年幾百萬,但往往事先講明療效「不確定」,治療後若不見成果則以「個人體質問題」、「再打一、兩年也許有效」等說法帶過。
另有細胞治療宣傳性功能障礙等幾乎什麼疾病都能治,還有醫院的醫師請病人另去特定診所接受療程,或以基金會名義收取費用,規避醫療處理責任。
「病人不該成為白老鼠、家屬不該成為斂財工具!」台灣癌症免疫細胞協會理事長紀君霖表示,這幾年細胞治療成效是問號,卻衍生各種怵目驚心的亂象。強調細胞治療是許多癌症病人最後一線生機,不該是助攻生技公司拚股價,建議衛福部在北、中、南各找一家大型醫院,針對不同年齡層、癌別收案,分析頻率、用量效果讓患者信服,或是訂出一定收費僅規劃成配合化療或放療的輔助治療。
醫改會:應以日本經驗為戒
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認為,政府要如何呈現療效與不良反應給民眾參考?如何避免重蹈過去亂象?至今尚未看到解決方案,提醒過去日本發展再生醫療擔心法規過於嚴謹會阻礙產業發展而相對寬鬆,不料後續衍生不少問題,近期也在檢討,政府應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