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電動機車 花縣村里長騎上路
花蓮縣政府撥用一百七十七輛公務電動機車給各鄉鎮村里長,首批十八台公務電動機車昨移交給吉安鄉、豐濱鄉等公所。(吉安鄉公所提供)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縣政府撥用一百七十七輛公務電動機車給各鄉鎮村里長,首批十八台公務電動機車昨移交給吉安鄉、豐濱鄉等公所。
吉安鄉長游淑貞說,村長們整年為民服務工作,是平日反應民瘼最直接的第一線,每逢天然災害侵擾,也是村長陪同深入家戶協助鄉親撤離及避難事宜,感謝縣府對基層工作的重視,以及推動綠色家園友善環境的有效作為。
縣府指出,現階段花蓮縣共設有一七三座電動車充電站及一○六座電池交換站,未來將積極打造低污染交通工具使用環境,佈設充電網絡,以期提升騎乘電動機車電力補給便利性,建構花蓮低污染交通運具優質環境,積極提升花蓮潔淨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