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法拍屋不必「再繳」土增稅 但需繳契稅

2023/02/02 05:30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許多民眾透過法院拍賣取得房地產,卻不清楚應否繳納土地增值稅,對此,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長姚世昌表示,土增稅、欠繳的地價稅及房屋稅等,會在拍賣價款中直接扣繳,標得法拍房地產者不必「再繳」土增稅,也不必繳納印花稅,但房屋過戶仍得繳納契稅。

拍賣價款直接扣土增稅、地價稅、房屋稅

姚世昌說,拍定人要持法院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至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是否欠繳工程受益費,如有欠繳,於繳清後,即可至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桃園市從一九九八年就沒有收取工程受益費,除非是早期的房屋才會有這個問題。

姚表示,民眾向法院標購法拍屋也是買賣,要繳納契稅,辦理移轉登記後,須於卅日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繳納契稅,以免逾期遭加徵怠報金,但法拍的房子不必繳納印花稅。

另外,持法院判決及判決確定證明書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非屬經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不必繳納印花稅,但法院調解、調解委員會調解案件,是基於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依法課徵印花稅;調解或法院判決不動產移轉案件,房屋部分都要繳納契稅,土地部分原則上須繳納土增稅,除非是返還土地官司,土地移轉登記仍以原登記時間為準。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