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滿6年就能領60萬 最快3月上路
過去造林須達二十年才能拿到六十萬元獎勵金,現在縮短到六年。(資料照)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為達淨零排放目標獎勵造林,農委會林務局預告修正「獎勵輔導造林辦法」,過去造林須達廿年才能領六十萬元獎勵金,將縮短到六年;明定獎勵造林類型與樹種,並規定不得於農業專業區造林,且須和農作生產相隔三公尺以上;另為杜絕領取樹苗卻未造林等情況,未來違規者須賠償樹苗價金。
為加速造林速度,在我國二○五○全面淨零戰略中,森林碳匯扮重要角色,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森林碳匯有三大主軸策略,包含增加森林面積、加強森林經營、提高國產材利用等,有必要大幅度修正「獎勵輔導造林辦法」,透過調整造林的獎勵,來強化自然碳匯。
關於造林獎勵期間將從廿年縮短到六年,林務局造林生產組組長張偉顗說,過去不少人反映廿年過長、獎金額度過低,故將期程縮短,整體獎勵金額度仍為六十萬元。
為避免干擾農作,不能在農業專業區造林,並且造林場域也要和農作生產間隔三公尺以上,也放寬林業用地以外的山坡林地可實施造林,讓森林盡可能維持完整。
張偉顗表示,生產林與生態棲地營造為主的非生產林將會明確區分,像非生產林的造林樹種須是喬木類的原生樹種或歸化樹種,並排除果樹、特用作物、入侵植物。
領樹苗不造林須返還價金
過去曾發生民眾領取樹苗轉售沒去造林,林務局稽核觀察造林區是否達要求的存活率,連續三年未達標者就不發獎勵金,但仍難杜絕,這次預告修正的法案新增,若民眾領取樹苗沒去造林者,不只不發獎勵金,還要返還樹苗價金,若把樹苗拿去做園藝或農業經營方式,或使用除草劑等有害環境藥物,也都要返還獎勵金。此法案預告期限卅天,若一切順利,修正後法案最快三月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