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團:應盡力輔導改辦公益事業
教育部。(資料照)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教育部昨召開私校退場審議會,決議解散六所學校,其中不乏曾想改辦成藝術文化或社會福利基金會,但未獲核准。教團認為,若有心轉型改辦公益事業的私校,政府應該盡力輔導、明示審核標準,同時對於學校財產清算後的歸屬使用,也應有明確政策及法令防弊。
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肯定教育部維護退場私校校產決心,但建議對於有意轉型改辦公益事業的私校,盡力協助輔導,避免因主觀政策期待或成見,嚴格限制私校改辦機會;若政府因防弊疑慮而放棄私校改辦興利,反而有損公益。
偏鄉私校被解散 衝擊人才培育
尤榮輝另提到,被解散的六所私校均位於偏鄉技職學校,這是地方教育資源的重大損失,教育部應思考偏鄉私中骨牌式大量退場對地方人才培育的衝擊。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認為,這些學校的土地、建物,許多都已閒置多年,造成教育界的浪費,也無法實現當初捐助者的辦學目的,後續處理應盡快完成,亡羊補牢。
但林柏儀也擔憂,相關財產清算後,可能歸屬地方政府處理,但在目前缺乏明確規劃、法令限制如何應用下,是否成為私相授受標的?建議中央政府擬定明確政策與法令,避免弊端發生,偏離當初用以辦學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