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怠速不熄火 台東最高罰6萬
停車怠速不熄火,東縣環保局加強取締及開罰。(台東縣政府提供)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進入秋冬季節,東北季風逐漸增強,進而影響空氣品質,為避免生活中再加重空氣品質惡化,台東縣環保局呼籲汽機車輛使用人停車怠速超過三分鐘,務必熄火關閉引擎,避免因怠速排放空污物直接影響民眾健康,違者經稽查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最高可處六萬元。
縣府表示,縣內空氣污來源主要為車輛排放來自引擎燃燒產生的廢氣,其成分以氮氧化物及PM二.五為主,長期吸入對人體健康有直接傷害,可能會引起過敏、氣喘、肺氣腫、肺癌及心血管疾病。
環保局表示,車輛怠速違規情況屬時間短暫、隨機地點發生,將不定期派稽查人員著重於容易發生怠速地點加強巡查,如轉運、接駁的場所及風景區停車場等汽機車出入頻繁場所,並採取紅外線熱像儀怠速稽查,若在三分鐘觀察時間中駕駛者沒有熄火,即祭出罰單。
其次,環保署也訂出因應不同狀況的排除條例,為了不讓怠速熄火與擾民劃上等號,有停車怠速必要者的特種車輛列為排除對象,針對有怠速情形的車輛,稽查人員均會先勸導並開立勸導單。
環保局表示,汽機車怠速超過三分鐘,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處以一千五百元至六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