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取締違規攤販 議員質疑「抓舊放新」
2022/04/29 05:30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月開罰單破百張?市議員鄭功進昨天在市議會指出,建國市場遷到第四市場附近後,位在第四市場後端的老流動攤位區,竟常被開罰單,卻放縱前端新成立的違法流動攤位區,根本是執法雙標,「台中市攤販集中區自治條例」淪虛設;市府經濟發展局表示,道路開闢是給人通行,攤販占用道路設攤,是非常態的營業行為,道路使用權應回歸用路人。
經發局︰占路設攤 非常態營業
台中市議會昨天進行業務質詢,市議員鄭功進、林祈烽指出,中市警察局統計,今年至四月二十六日止,違規攤販的取締案件數達三百九十九件。
鄭功進表示,幾乎每個月開出上百件罰單,明明就有台中市攤販集中區設置管理自治條例,且於二○一六年就公布施行迄今,流動攤商問題卻沒有解決。
他舉建國市場附近流動攤位為例,位在第四市場後端,都是流動老攤位區,擺設攤位已久,警察局卻一直開罰單,反而前端新形成的非法攤位區,因為是集團,警察就不開單,根本就是兩套標準。
他強調,台中市攤販集中區自治條例,設有三年的落日條款,讓既有已營業的攤商,有機會取得特許資格,但不少攤商在自治條例到期之前,來不及組成自治會,既然朝野都有共識放寬相關認定,建議可參考Google空照圖等,或其他可實質認定的證據,毋枉毋縱給基層攤商一條生路,他建議以自治條例的公告施行日為斷點,之前存在的攤商,優先輔導合法或是安置,施行之後的新興違法攤商,市府應祭出鐵腕手段,林祈烽則說,新興違規攤販街頭橫行,市府應有強硬作為,保障現有攤商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