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微型電動二輪車未投保強制險 肇事罰鍰最高32000元

政院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明定微型電動二輪車應依現行規定,投保強制車險。(記者李欣芳翻攝)

政院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明定微型電動二輪車應依現行規定,投保強制車險。(記者李欣芳翻攝)

2022/04/29 05:30

〔記者廖家寧、王孟倫/綜合報導〕立院財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正草案》,全國逾六十五萬輛「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車主必須投保強制車險,沒有投保且肇事的罰鍰將從原本六千元至三萬元,提高到九千元至三萬兩千元。

立法院日前已經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電動自行車」文字修正為「微型電動二輪車」,明定需經檢驗及型式審驗合格,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才能行駛,所有人必須投保強制車險;金管會也配合上述修法,提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正草案》,原本條文只規定汽車及機車需要強制投保,未來全台六十五萬輛微型電動二輪車也加入適用。

但昨日修法討論過程中,有立委提出,針對未投保強制險的肇事事件,是否應該由特補基金負責賠償,補足保障漏洞?

保險局長施瓊華指出,汽機車責任險是「政策保險,不是社會保險」,過去汽、機車全納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每年都要驗車換照,有管制機制確保納保公平。

施瓊華表示,目前微型電動二輪車的情況是過去皆無納管,目前給予兩年的緩衝期讓車主領牌登記、自主投保,若由特補基金負責賠償會有問題,也就是假設僅部分車主有投保,部分車主將共同分擔所有肇事損害,並不公平。

施瓊華說,未投保的車主若抱著「我不保,反正有特補來賠」的投機心態,絕對非保險局樂見。

另將未納保且肇事車輛,從現行六千元至三萬元的罰鍰,提高至九千至三萬兩千元,有助於強制納保法案推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