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河川地容移受理46件 節省4億徵地費
桃園市政府近年來投入大筆經費進行河川整治。 (水務局提供)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水利法增訂第八十二條第四項,容許都市計畫內私有河川地,可以容積移轉方式讓政府取得土地,市府水務局自二○一九年十月起,分兩階段公告南崁溪等河段可辦理容移,至今已受理四十六件申請案,節省徵收費用達四億元,由於成效良好,十月將進行第三階段公告,希望藉此加速整治河川用地的取得。
河川整治費 土地成本最高
水務局長劉振宇表示,河川整治成本最高的就是土地取得成本,以老街溪下游環北橋至青埔特區為例,整治六公里得投入卅二.三億元經費,取得用地就花費廿七億元;老街溪環北橋至國道一號,長度二.三八公里,整治經費八.七億元,取得土地更占七.四億元,為此水務局配合開發需求,分階段公告可容積移轉河川段落,可大幅降低整治成本。
前兩階段 取得85筆土地
第一、二階段公告的河川範圍,分別為桃園、南崁新市鎮、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中壢平鎮、楊梅等五個都市計畫,截至上月底,市府水務局已核發四十六件河川區域容積移轉同意受贈函,共取得八十五筆土地,面積達二萬餘平方公尺,以每平方公尺兩萬元平均價格計算,節省土地徵收費用約四億元。
劉振宇說,第三階段將於十月公告南崁溪、老街溪三處河川段落,分別是南崁溪會稽橋上游至桃園都市計畫區界,桃園都市計畫區界至龜山區陸光三村,老街溪中壢區環北路(環北橋)至領航南路一段(領航南橋)。
至於第一、二階段公告範圍,包含南崁溪等四個河川段落、茄苳溪桃園區文中路(文中橋)至鐵路用地,老街溪平鎮區延平路一段(延平橋)至鐵路橋,社子溪楊梅區鐵路用地(楊梅火車站)至新梅五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