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白領人才就業5年 可申請定居
政府修正「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未來港澳白領專業人才在台連續居留滿五年,最近一年平均每月收入達基本工資兩倍,可申請定居,取得我國身分證。(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為解決來台就業港人只能居留、無法定居問題,政府修正「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未來港澳白領專業人才在台連續居留滿五年,最近一年平均每月收入達基本工資兩倍,可申請定居,取得我國身分證。據透露,行政院長蘇貞昌已核定批准許可辦法,主管機關移民署將於五月一日對外發布施行。
官員指出,配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去年七月修正公布,解決專業人才來台工作無法定居問題,研議多時新法將於五月上路,以後經勞動部或主管機關許可來台從事白領工作的港澳專業人才,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台居住一八三天以上,且最近一年平均每月收入達基本工資兩倍,都可申請在台定居。
據了解,「專業人才」是指由勞動部或主管機關核發聘僱許可或就業金卡的專才,亦包含「就業服務法」規定「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有營繕工程、建築技術、交通事業、財稅金融、不動產經紀、律師、獸醫師等工作,涵蓋行業類別多元。
碩、博士學位還可折抵年限
因應在台工作港澳人士一旦失業或轉職,居留事由消失就須離境,修法後,未來可申請最長六加六個月失業覓職期,家眷也可一同申請延長居留。
「碩、博士學位還可折抵!」官員表示,為鼓勵優秀港生畢業後留台工作,修法後新增在台求學取得博碩士學位者,包含EMBA在職專班,可各折抵二年及一年連續居留期間的規定;同時擁有博碩士學位者,不能合併折抵,折抵上限為二年。亦即博士畢業、工作居留滿三年,或碩士畢業、工作居留滿四年,可申請定居。
針對放寬定居是否排擠國人就業機會,中共將藉港澳人士滲透?官員回應,為避免中共滲透,本次修法設定五年觀察期,有國安審查機制,鎖定白領專業人才,可確保國家安全,避免衝擊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