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工會罷工求償3400萬 長榮航空敗訴
長榮航空提供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鄭瑋奇/綜合報導〕長榮航空空服員二○一九年六月二十日發動罷工,長榮資方認為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要求「增設勞工董事」一事不屬於調解事項,工會列入罷工爭議事項,罷工不合法,向台北地院控告工會與十二名幹部、成員求償三千四百萬元;台北地院昨宣判,認定罷工並未違反誠實信用與權利不得濫用原則,判長榮敗訴,工會與成員皆免賠。可上訴。
工會監事會召集人、長榮空姐胡曉萱得知免賠後說,北院判決結果證實是合法罷工,希望公司考量嚴峻疫情正衝擊航空業,不要再上訴。
長榮︰捍衛權益 將提出上訴
長榮航空昨日表示,桃空職工提出「設置勞工董事」,將違反公司治理原則的訴求,當作罷工投票標的,反映出其「以罷工為目標」的意圖,將繼續透過司法程序,捍衛權益,依法提出上訴。
工會二○一九年六月提出八項訴求,包括增設勞工董事、日支費調整(禁搭便車條款)、疲勞航班改善、人評會開放勞工參與、國定假日雙倍薪、工會幹部假、更改勞動條件須與工會協商、航班外籍組員不超過兩人等,經與長榮三度協商破局,空服員同月二十日下午四時正式罷工。長榮航空於罷工隔日向北院遞狀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