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西濱區間測速 月抓違規1497件
西濱苗栗段區間測速恢復滿月,抓一四九七件違規,最嚴重超速九十六公里。(警方提供)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台六十一線西濱快速道路苗栗縣通霄至白沙屯北上路段、通霄至苑裡南下路段,設置區間測速,但因爆發系統資安問題,前年五月一日暫停,苗栗縣警察局將系統送公路總局驗證,二月十六日恢復執法,一個月間共取締一千四百九十七件違規,其中測出最嚴重時速達一百八十六公里,惟一個月來事故降二件,也未發生死亡交通事故,減少因事故傷亡所衍生的社會成本達二百四十萬元。
恢復執法滿月 事故降2件
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指出,西濱快速道路苗栗段區間測速設置於西濱快速道路北上通霄至白沙屯段、南下通霄至苑裡段。主要原因為自二○一八年通霄鎮通灣至白沙屯路段完工後,全線已貫通,礙於通霄、苑裡高架路段避車彎安全性不足,所以採取區間測速,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
速限90 超速車最高開到186
而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發現,二月十六日至三月十六日間恢復執法後測得違規超速最高時速達一百八十六公里,超速九十六公里,將處六千元以上、兩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
另西濱苗栗段區間測速恢復後,共發生七件車禍,與去年同期相較發生交通事故九件,降低二件;依據研究推估,減少社會成本付出達二百四十萬元,顯見藉由區間測速科技執法速度管理,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發生。
苗栗縣警察局長陳武康表示,區間測速執法設置目的在維護交通安全,也不以處罰為目的,西濱苗栗縣通霄鎮路段道路較筆直,且瀕臨大海,常有車輛不顧速限呼嘯而過,呼籲駕駛人能遵守速限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