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吃人水溝蓋」! 女童踩進受傷
2021/04/06 05:30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一名10歲女學童走在沙鹿區中山路上,竟一腳踩進破洞的水溝蓋,腿部留下長10公分的傷口,台中市養工處長彭岑凱表示,許多商家為方便排水常私自將水溝蓋「切孔」,已違反「台中市道路管理自治條例」,可處以3萬元到10萬元罰款,並呼籲各里里長協助,若發現水溝蓋毀損能迅速通報改善。
常有商家私自「切孔」
「恐怖吃人水溝蓋!」4月1日晚上7點,一名10歲女童補習後走在沙鹿區中山路上,因天黑視線不明,一腳踩進破洞的水溝蓋,遭鏽蝕的水溝蓋割傷,傷口長達10公分,市議員王立任獲報後趕到現場,要求警方架起警示燈及通報維管單位,以免再有人受害,並痛批市長盧秀燕於2018年才以水溝蓋割傷人的事情批評前市長,現在卻出現同樣狀況,非常諷刺,要求市府全面檢修及定時檢查現有水溝蓋。
最高可罰10萬元
台中市養工處長彭岑凱表示,上述水溝蓋明顯遭人為破壞,許多住家或商家、建案,常私自將水溝蓋「切孔」,以利放排水管排水,不但形成安全殺手,並違反「台中市道路管理自治條例」,若查證屬實將可處3萬元至10萬元罰款,並須賠償被害人,呼籲里長若發現被「切孔」破壞或毀損的水溝蓋,立即通報市府,將派員修復,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