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局抓亂倒事業廢棄物 縮時攝影機建功
2021/02/23 05:30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市面積廣大,除隨意丟棄的家用垃圾破壞環境清潔,不法業者為了節省經費,在山區、海線等偏僻地區隨意丟棄事業廢棄物,更是時有所聞。市府環保局人員除加強巡查,更在非法棄置的熱區,暗中架設縮時攝影機等影像監視設備抓人,查獲最多可開罰300萬元,甚至須面臨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市府環保局為揪出亂倒的元凶開罰,除針對不法亂倒集團,透過檢警環平台,通報檢察官指揮偵辦,也彙整全市易遭非法棄置的熱區,暗中架設縮時攝影機,包括烏日自立段國有地、西屯凱旋路等地,都曾查獲業者非法亂倒開罰。
市府環保局環境稽查大隊長羅文龍提醒,民眾若任意丟棄一般垃圾被查獲,可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若是事業單位產生的事業廢棄物應委託合法機構清除處理,如亂倒被查獲,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41條,處6000元至300萬元罰鍰,並令清除改善,目前開罰幾乎是30萬元起跳。如涉及非法棄置廢棄物行政刑責,可處1年至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以下罰金,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