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影音平台前導專案 中央社遞案爭取

針對國際影音平台前導專案委託辦法,文化部長李永得表示,好像沒有一個單獨的公法人可以獨力辦好。(資料照)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文化部籌設「國際影音平台」計畫,原委託公共電視進行「109年發展國際傳播數位計畫」前導專案,為平台做準備,但因被外界曲解為政府借公視「大外宣」,且有「程序」不完備爭議,而於七月底決定終止委託,預定近日公布新的委託辦法,很可能自公視、央廣及中央社等三家公法人中找出執行方式,中央社甚至已遞出計畫書積極向文化部爭取。
每年10億經費掀卡位戰
文化部長李永得表示,中央社已將計畫書送到文化部,業務單位也列入評估的重點,「最後決定到底要怎樣,還是要各方面來評估。」中央社社長張瑞昌坦承有提出申請,「在文化部尚未做成決定前,無法做任何回應。」
文化部今年委託公視執行「109年發展國際傳播數位計畫」前導專案,原定明年元旦成立「國際影音平台」,沒想到在公視董事會引起軒然大波,造成三位公視高層、一位董事請辭。公視董事會雖於七月的臨時會以11票對4票通過執行計畫前導專案,但為平息外界疑慮,文化部七月底宣布終止委託公視執行。
公視因而失去國際影音平台計畫前導經費3800萬,以及每年10億營運經費的優先承辦權。
招標?公法人? 近日公布
李永得指出,前導專案委託方式大約有三種,即公開招標、委託公法人媒體或成立新的基金會,但後者可能性很低。現在是各有利弊,很難決定,比如公開招標會牽涉到獲得「前導計畫」的單位,是否以後就是「國際影音平台」的營運單位?若不相同,恐怕造成銜接上的問題,尤其日後每年10億的營運,幾乎所有諮詢的專家學者都反對招標,「因為招標有它的不確定性」,「現在就是這個地方還沒有辦法突破」。
李永得:單一公法人難辦好
委辦「公法人」也是一種可能,「可是問題是,好像沒有一個單獨的公法人可以獨力辦好。」李永得說,「影音」與「國際」是兩個關鍵要素。
國際影音平台計畫籌備期預算,行政院核定3800多萬元,待國際影音平台成立,初步以四年為期,每年預算10億元。